联合纪律药剂师将由多个部门"注册"

2020-11-24 18:12   来源: 互联网    阅读次数:4226

最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设备标准化通知",指出经核实的"上市"执业药剂师将进入国家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其注册证书将被吊销和公开,"上市"执业药剂师将被列入信用管理"黑名单",实行多部门联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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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指出,原则上,经营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类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有执照的药剂师,只经营B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和检查的合格业务人员。


针对部分地区执业药师不足,配备困难的实际情况,《通知》明确,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在不降低现有执业药师总体比例的情况下,制定实施执业药师差别化配备和使用的实施政策,并设置过渡期。过渡期内,对于执业药师差距较大的地区,允许药品零售企业配备其他药学技术人员承担执业药师职责,过渡期不超过2025年。其他依法取得资格的药学技术人员包括卫生(医药)系列职称(含药师,药师,主管药师,副主任药师,主任药师),聘请药师等。"

责任编辑:无量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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