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2022-06-23 19:03   来源: 互联网    阅读次数:3957
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国际物流园区、各相关部门、办公室和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函[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指引》(国科发函[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和《关于组织高新技术企业年度申报的通知》(国科企[2号),并结合郑州经济开发区的实际情况,现将高新技术企业年度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王老师:13296448987,http://hengbiaozl.com/

在郑州经济开发区注册成立一年以上(365个日历日)的常驻企业。
年通过认证的高新技术企业将于年到期。根据《认定办法》的规定,企业需要再次申请认定的,应当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办理。企业名称发生变更时,应先完成高级企业名称变更审计,然后提交认定申请。高级企业资格期满的,不办理更名手续。
第二章。应用条件
遵守识别措施和工作指南中的相关规定。
三、申报时间
今年的高级别企业申报采取年度验收、定期评审、分批推荐的方式。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年组织三批集中正式评审,收集企业申请材料。具体时间表如下:
第二批集中验收时间:8月3日至8月5日;


四、工作程序
(i)自我评估。企业根据识别措施和工作指南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应当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编制申请材料。
(ii)注册。企业登录“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应用管理系统”(网站:http://gq.hnkjt.gov.cn,以下简称“省级系统”,说明见附件1),选择“企业注册”注册法人账号,实名认证后申请。“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三)报送材料。该企业通过了“省级制度”——(四)审查推荐。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人才局科技创新办公室负责受理所辖企业的申请材料,并按照《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材料》(附件2)的内容和要求,对企业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进行正式审核,主要包括:企业是否确实存在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相关证明材料是否与原件一致,它们是否符合申请通知书的要求,知识产权是否真实有效,支持主要产品(服务)的软件版权是否真正起到支持作用。
证明材料原件验证要求:证明原件、知识产权支付证书等证明材料知识产权应提供知识产权变更证明;成果转化需提供销售合同原件、产学研合作协议等相应的支持材料;审计报告、税务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请将原始资料密封在文件袋中,在封面上写上“公司名称+联系人”,核对无误后退回。
申请材料包括:
(1)企业申请材料电子版(光盘五份);
(2)纸质申请材料(一份);
(3)《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3,加盖公章,包括电子版);
(4)《高新技术企业评审推荐表》一式两份(附件7,加盖公章,包括电子版);
(5)知识产权审查表一份(附件2的附件2,加盖公章,包括电子版);
(6)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复印件一份(附件2附件5,加盖公章,包括电子版)。
v.中间人

报告企业独立选择中介机构。符合《工作指引》要求的中介机构可以参与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依法出具相关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中介机构必须向企业提供证明材料和承诺书(见附件2和附件7)。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信息可在河南省财政厅网站(www.hncz.gov.cn)和河南省注册会计师网站(www.henicpa.org.cn)查询,税务代理机构的相关信息可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和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网站(河南省国税局网站)上查询。
六、相关要求
(一)根据《科学技术部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认证事项通知承诺制度的通知》(科科发[362号)的要求,对2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认证事项实施通知承诺制度,如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证书、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书(附件5、6)。申请企业可以选择是否适用通知承诺制度。
(二)报告企业对报告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主要责任。如有欺诈行为,一经发现并核实,将被取消资格,并按照《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三)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应严格按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的规定出具审计(鉴证)报告,并对企业的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及相关编制说明发表明确意见。中介机构不符合《工作指引》规定的条件的,其出具的审计(鉴证)报告在确认过程中不予受理。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如有重大差错、欺诈等行为,将被取消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或认证的资格《工作指引》的要求,并将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网站”、“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网站”和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门户网站上公布。自公告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四)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如果发现不符合确认条件,将按照程序取消其作为高级企业的资格,税务机关将恢复其自不符合确认条件年度起享受的税收优惠。有关部门在认定过程中或优惠期内发现高新技术企业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当地科技部门,经初步核实后报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发现的问题,提出评审要求。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并追缴相应税款。
七。联系方式
(一)郑州经济开发区联系方式
刘俊杰联系人:工作邮箱:jkqkjjqy@163.com
申请材料集中受理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服务中心一楼大厅30号科技人才服务窗口、海航东路与经济技术开发二街交叉口西北角。集中验收时间:详见本通知第3项。
(二)市科技局联系方式
魏鹏飞联系人:网络系统咨询: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工作邮箱:zzkjjgxc@163.com
地址:工仁路13号郑州市科技局10楼
附件:1《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2。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的内容和要求

3。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表

4。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电子模板

5。支持事项通知承诺书

6。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认证事项通知与承诺处理指引

7。高新技术企业审计推荐表
责任编辑:xiaoxi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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